修订版标题:【精斗云对接】模块
由 扁豆 修改于 2018/7/2 10:37:13
精斗云对接操作文档
一.
对接逻辑
逻辑概述:将聚水潭的仓库往来单据,传递至精斗云云会计系统,自动生成总账凭证。
1.
对接的版本。
精斗云云会计系统。
2.
数据范围。(说明:与总账对接,只对接金额)
采购进仓、退货数据。
销售出库、退货数据。
库存成本盘点类数据。
3.
生成凭证规则。按照单据类型,归纳如下(说明:以下借贷方,均不是具体的科目,而是参数设置——默认科目设置中,对应的分类。):
a)
采购入库、退货
借:库存商品
应交增值税进项税
贷:应付账款
b)
销售出库、退仓
i.
优惠、运费不计收入的情况
借:应收账款
贷:主营业务收入(销售金额)
应交增值税销项税
客户承担费用科目
销售优惠折扣
ii.
优惠、运费计收入的情况
借:应收账款
贷:主营业务收入(销售金额+运费+优惠)
应交增值税销项税(参数)
c)
销售成本结转
借:主营业务成本
贷:库存商品
d)
应付调整(说明:成本补录中的应付调整单,主要由应付单自动生成,记录供应商结算之后的金额与入库单金额的差异,调整库存成本和应付账款。)
借:库存商品
应交增值税进项税
贷:应付账款
e)
成本补录(说明:成本补录中除应付调整单之外的其他单据,只调整库存成本。)
借:库商品
贷:库存盘盈(正数情况)/库存盘亏(负数情况)
二.
具体操作。
1.
参数设置。如下图:

2.
对照表设置(店铺、供应商)。此界面主要用于将聚水潭的店铺、供应商档案,与精斗云的店铺供应商档案建立对应关系。其中,重点说明如下:
a.
店铺档案,如果作为辅助核算,将在精斗云中的客户档案中体现。
b.
如果档案作为下级科目处理,那么本工具不会自动在精斗云中创建科目,需要手动建立后,在此设置对照表,然后保存生效。

3.
生成凭证
1.
建议至少在第二天,生成前一天的单据的凭证。不能操作当日的单据生成凭证。
2.
凭证生成后,无法再次重复生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