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订版标题:【精斗云对接】模块
由 扁豆 修改于 2018/7/2 10:37:13

精斗云对接操作文档

一.   对接逻辑

逻辑概述:将聚水潭的仓库往来单据,传递至精斗云云会计系统,自动生成总账凭证。

1.     对接的版本。

精斗云云会计系统。

2.     数据范围。(说明:与总账对接,只对接金额)

采购进仓、退货数据。

销售出库、退货数据。

库存成本盘点类数据。

3.     生成凭证规则。按照单据类型,归纳如下(说明:以下借贷方,均不是具体的科目,而是参数设置——默认科目设置中,对应的分类。):

a)      采购入库、退货

借:库存商品

应交增值税进项税

贷:应付账款

b)      销售出库、退仓

i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优惠、运费不计收入的情况

借:应收账款

贷:主营业务收入(销售金额)

应交增值税销项税

客户承担费用科目

销售优惠折扣

 

ii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优惠、运费计收入的情况

借:应收账款

贷:主营业务收入(销售金额+运费+优惠)

应交增值税销项税(参数)

 

c)      销售成本结转

借:主营业务成本

贷:库存商品

d)      应付调整(说明:成本补录中的应付调整单,主要由应付单自动生成,记录供应商结算之后的金额与入库单金额的差异,调整库存成本和应付账款。)

借:库存商品

应交增值税进项税

贷:应付账款

e)      成本补录(说明:成本补录中除应付调整单之外的其他单据,只调整库存成本。)

借:库商品

贷:库存盘盈(正数情况)/库存盘亏(负数情况)

二.   具体操作。

1.     参数设置。如下图:

2.     对照表设置(店铺、供应商)。此界面主要用于将聚水潭的店铺、供应商档案,与精斗云的店铺供应商档案建立对应关系。其中,重点说明如下:

a.     店铺档案,如果作为辅助核算,将在精斗云中的客户档案中体现。

b.     如果档案作为下级科目处理,那么本工具不会自动在精斗云中创建科目,需要手动建立后,在此设置对照表,然后保存生效。

3.     生成凭证

1.     建议至少在第二天,生成前一天的单据的凭证。不能操作当日的单据生成凭证。

2.     凭证生成后,无法再次重复生成。

@2017聚水潭